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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山好水”价值如何挖掘?这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值得学习!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20-09-09 阅读:

  如何让“好山好水”有价值实现的途径?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载体,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以市场配置为主体的生态补偿创新机制是国际上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专家认为,生态产品的价值除直接市场交易外,还可以通过土地等资源载体的增值和“外溢”来实现,要通过因地制宜地制定建设用地用途转换、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激励政策,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保障。

  我们邀请相关专家就如何构建生态产品多元市场化投融资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梳理解读并建言献策。

  

 

  推进生态确权 构建完善市场

  ——以国际典型模式看生态补偿成功做法

  范振林 马晓妍 厉里

  生态补偿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其内涵是通过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以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为目的,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政府购买生态产品的市场化补偿模式成为国际生态补偿的成功典范。国际生态补偿机制主要通过政府购买、市场交易和间接补偿等手段进行,以环境服务许可等方式购买水源涵养、生态固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国际上相关国家的实践为我国深入开展生态价值实现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做法。

  

 

  国际生态补偿主要模式

  国际生态补偿主要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理念而产生并逐渐发展的。国际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与我国生态补偿概念大体一致,一般称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或生态效益付费,指生态服务受益者向提供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包括四要素:自愿交易;生态服务类型明确或保障这种服务的土地利用;至少有一个生态系统服务购买者和提供者;一定条件下保障服务持续供给。

  国际生态补偿是有条件的支付,兼顾法定和约定双重属性,融合政府和市场两种不同补偿手段,包括三种主要模式:一是政府购买,其方式是政府代表全体人民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购买生态服务或产品。二是市场交易,生态服务受益者与提供者之间直接进行市场交易,依据法律法规或自愿驱动落实交易支付。三是品牌认证,由第三方中介组织为生态产品提供品牌认证或贴生态标签,消费者通过市场自主选择、自由购买、平等交易,从而实现为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付费的一种方式。

  国际上,不同生态补偿模式可以构建相应的政策制度来辅助实施,例如以合规性付费、环境信用、抵消和收费为基础的市场化机制、设立国家基金和“基金+土地信托模式”等。从交易的主体来看,既可以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国内各级政府与生态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还可以在地区与地区、上游与下游之间进行。

  

 

  不同资源要素生态补偿典型模式

  国际生态补偿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流域、森林、耕地、矿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不同资源要素的补偿方式和标准等也存在一定差别。

  流域生态补偿。国际流域生态补偿有政府支付、市场支付和环保基金支付三种模式,但以市场支付方式为主。支付类型包括市场贸易、一对一补偿、多对一补偿、生态标记和公共支付等,其中市场贸易、一对一补偿和生态标记属于市场补偿,公共支付属于政策补偿。美洲、大洋洲、亚洲等都在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实施流域生态服务付费项目,市场化程度高,覆盖范围广,但呈现流域管理差异化特征。国际流域生态服务补偿己从政府投资为主逐渐发展到政府、私人企业、金融机构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森林生态补偿是一种运用经济手段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制度安排,对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稳定性,实现森林经济和生态价值影响较大。根据补偿支付手段不同,国际森林生态补偿主要分为公共财政补偿和市场机制补偿,一般同一个国家或地区同时存在多种补偿方式。

  耕地资源生态补偿。国际上耕地生态补偿模式包括政府补贴、排放许可交易与生态信用额度交易、生态标志、生态服务收费等,目前绝大多数耕地生态补偿都属于政府补贴模式。采用政府补贴模式的包括德国和日本休耕模式、加拿大草地永久性覆盖项目、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美国土地休耕计划等。耕地生态补偿在欧盟主要有两种方式确定补偿标准。一种是在北部和中西部的一些成员国,如德国巴伐利亚州农业景观项目的补偿标准。另一种是以成本为基础,计算各种投入。如美国退耕项目是选择“政府购买生态效益、提供补偿资金”政策,但同时借助竞标机制和遵循自愿原则来确定与各地区自然经济条件相适应的租金率或补偿标准。竞标者对参加竞标时上报的租金率与政府估算的租金率进行权衡,选择不参加或不被政府纳入退耕项目等。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国际上主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运用修复基金的方法来推动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例如:美国建立超级基金治理52座废弃矿山等“超级基金场所”,美国环境保护资金主要有州政府财政支付和联邦政府的超级基金两个渠道。州政府的修复基金主要来源为开采税。联邦政府的超级基金又称“土地复垦基金”,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向企业征收废弃矿山修复费,二是矿山开采违规行为罚金,三是新建矿业企业申请开采许可证、土地复垦许可证等费用,四是复垦基金的利息收益等。复垦基金50%交国库后拨内政部管理使用,剩余则留在州政府专款专用。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国际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主要有政府直接支付、市场主导和中介参与三种模式,并且大多是以大型项目的形式进行的,有时则与流域、森林和农业等生态补偿结合起来整体性实施,如德国“补偿原则法”等。

  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对策建议

  公共性生态产品是普惠的民生福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载体,将市场机制融入公共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同时,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确权核算。加强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清单,厘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空间范围、面积、数量、质量、权属变化等;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等市场规则;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通则,为生态补偿提供技术支撑。

  在构建完善市场化投融资长效机制方面,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拓展生态补偿社会化运作路径;构建补偿资金、政策、项目从要素投入到区域、流域的整体性补偿机制;以区域多种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为载体,推行PPP模式,吸引国际组织、企业、公益机构、社会团体等多元化补偿资金参与,构建“资金池”,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规模效益。

  此外,加强综合性生态补偿效益监测和评价。开展综合性生态补偿效益评价,充分考虑投入成本、机会成本、生态环境效益,形成全面、综合的生态补偿效益评估方案;将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用途管制及减贫脱贫工作相结合,提高监测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生态补偿政策、项目、资金实施效果。

  (作者单位: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

  让绿水青山成为新经济增长极

  ——以湖北省鄂西生态圈为例挖掘生态产品价值

  熊前荣

  湖北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省份,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三峡坝区所在地,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笔者认为,结合湖北省实际,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可行现实路径是:充分发挥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自然资源优势,把握生态产品价值需求的上升趋势与规律,推动区域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有效利用生态之美,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实现发展与生态、富裕与美丽的双赢。以湖北省鄂西生态圈(含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例,可充分挖掘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产品市场化供给,将生态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形成新的区域或特色经济增长极。

  创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技术条件。一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改革。客观地评估当期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的变化,准确把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情况,全面反映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和生态效益。二是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明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及其主体,厘清生态产品产权归属,规范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保障自然资源资产收益权,激活自然资源资产转让权,理顺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权,建立健全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三是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开展生态价值评估项目试点的经验,对包括生态用地、水资源、林木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价值和生态系统产品供给、调节及文化服务价值进行评估,构建由生态资源价值、生态产品价值、生态服务价值构成的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机制保障。一方面,建立健全纵横结合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提高区域生态补偿标准,对因保护生态产品而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脆弱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以国土主体功能区划为基础、反映区域间生态产品输出、输入关系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补偿的精准度。具体到湖北省,重点围绕构建以大别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幕阜山区四个生态屏障,长江流域、汉江流域两个水土保持带和江汉平原湖泊湿地生态区为主体的“四屏两带一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总体思路,逐步对全省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以及森林、水流、湿地、耕地、大气等重要生态领域的生态保护和生态改善给予补偿。在长江、汉江、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建立生态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的横向补偿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区域之间、企业之间的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市场交易体系,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发挥市场在生态产品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程度。此外,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生态环境损害终身问责制度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等。

  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生态产品消费的主体、生态环境监督的主体,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委员)

  科学划定生态产权边界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马永欢

  近10年来,我国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在林权抵押贷款、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绿色农产品和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初见成效,走出了一条因地制宜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如何科学合理划定生态产权的边界,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对此,笔者就完善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权能,建立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产权制度。一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明晰生态产品的所有权及其行使主体,规范使用权,保障收益权,激活转让权,理顺监管权。完善生态产品资产权能,明确“归谁有”“归谁管”和“归谁用”。二是强力推进生态产权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标准,使经济发展的同时,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三是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加快推进确权登记,着力根治林草图斑重叠的矛盾,彻底解决“一地两证”的问题。

  完善财政投入制度,建立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补偿机制。一是健全生态补偿制度,重点在补偿途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等方面不断探索,避免出现生态改善、群众贫困的困境。二是加强中央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和大江大河上游等重要地区的补偿,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使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和保护者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建立健全流域下游对上游、生态受益区对保护区、自然资源消费区对资源产区、东部对西部的横向生态补偿,逐步建立体现生态价值的生态补偿制度。四是完善耕地休耕制度,开展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的补偿试点,建立反映耕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的耕地补偿机制,激励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价格机制。建议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体系,将生态产品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生态产权交易提供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碳汇市场,更好地实现植树造林、保护草原和湿地等自然生态的经济价值,实现生态产品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全面实施生态产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生态产品的准入条件、方式和程序。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代际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实现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发展生态产权抵押贷款,建立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机制。一是积极探索绿色金融融资渠道,加强税费减免支持,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融资。二是拓展商业银行服务领域,在评定林农信用等级、林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林农信息档案,发展林权抵押贷款,精准放贷。三是有条件的地区成立绿色金融银行,专门支持森林、林木和草原的抵押贷款。探索建立财政贴息制度,使植树造林、保护草原的农牧民有盼头。

  健全基础标准体系,建立有利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核算机制。一是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加快建立科学、统一的规范标准,确定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核算方法和技术规范。二是制定统一的生态产品调查和监测标准体系,及时汇交各类生态产品类别、数量和空间分布的数据库。三是开展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制定生态产品分类清单。四是加快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由实物向实物与价值兼顾转变,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定期评估制度。五是积极探索编制生态产品资产负债表,及时掌控各类生态产品数量和价值的变化,服务于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确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能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