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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我市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第一个建成低碳城市管理云平台的城市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20-10-16 阅读:

  

  

 

  2020年10月15日,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大气办负责人杨继宏通报2020年1-3季度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火兆兵通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所采取的相关措施与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郭靖通报2019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自评估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武卫红主持发布会,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副局长武卫红:

  尊敬的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邀请中央、省、市媒体的朋友,参加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例行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的光临!

  空气质量状况及气候变化问题,关乎我们能否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关乎广大市民能否获得蓝天白云及美好生活环境的幸福感。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是:

  1、通报2020年1-3季度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通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所采取的措施与行动;

  3、通报2019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自评估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市大气办负责人杨继宏、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火兆兵、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郭靖。

  首先,请市大气办负责人杨继宏通报2020年1-3季度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市大气办负责人杨继宏: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向大家通报一条消息:近日,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布《大气中国》最新报告,对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在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努力程度和治理效果分别进行打分,评出了“2020中国蓝天百强城市榜”,兰州市位列“2020中国蓝天百强城市榜”综合得分第六名。

  一、全市1—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达标天数:1-9月份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35天,同比增加7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5.8%、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大气污染物浓度值:1-9月份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细颗粒物(PM 2.5 )浓度3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硫(SO 2 )浓度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二氧化氮(NO 2 )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臭氧(O 3 )第90百分位数浓度1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六项污染物中SO 2 、PM 2.5 、CO和O 3 浓度达标。

  (3)其他考核指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3,同比下降1.7%;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O 3 为首要污染物的21天,占53.8%;PM 10 为首要污染物的10天,占25.6%;PM 2.5 为首要污染物的6天,占15.4%;NO 2 为首要污染物的2天,占5.1%;无CO和SO 2 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

  (4)沙尘天气影响情况:1-9月份,城区共出现沙尘天气13次,同比增加3次,影响天数20天,同比增加5天。

  二、1-3季度各区县空气质量情况。

  1-9月份,近郊四区空气质量及改善状况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

  (1)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城关区达标天数249天,同比增加10天,达标率90.9%;安宁区达标天数207天,同比增加4天,达标率75.5%;七里河区达标天数242天,同比增加6天,达标率88.3%;西固区达标天数198天,同比减少2天,达标率72.3%。

  (2)主要大气污染物实测值情况

  PM 10 日均浓度控制指标。城关区铁路设计院国控监测点位70μg/m 3 ,同比下降2.8;城关区生物制品所国控监测点位73μg/m 3 ,同比上升1.4%;七里河区63μg/m 3 ,同比上升5.0%;西固区69μg/m 3 ,同比下降5.5%;安宁区73μg/m 3 ,同比上升9.0%。

  PM 2.5 日均浓度控制指标。城关区铁路设计院国控监测点位29μg/m 3 ,与去年同期持平;城关区生物制品所国控监测点位27μg/m 3 ,同比上升3.8%;七里河区30μg/m 3 ,同比上升11.1%;西固区38μg/m 3 ,同比上升2.7%;安宁区32μg/m 3 ,同比上升6.7%。

  NO 2 日均浓度控制指标。城关区铁路设计院国控监测点位53μg/m 3 ,同比下降5.4%;城关区生物制品所国控监测点位41μg/m 3 ,与去年同期持平;七里河区45μg/m 3 ,同比下降10.0%;西固区42μg/m 3 ,同比下降4.5%;安宁区39μg/m 3 ,同比下降7.1%。

  1-9月份,四城区SO 2 日均浓度和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达标;O 3 第90百分位数浓度除安宁区和西固区超标外,其余均达标;PM 2.5 日均浓度除西固区超标外,其余均达标;PM 10 日均浓度除七里河区和西固区达标外,其余均超标;NO 2 日均浓度除安宁区达标外,其余均超标。

  (3)降尘量控制指标

  1-9月份,城区平均降尘量8.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1.0%,其中安宁区8.9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1.1%;城关区7.4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7.8%;西固区8.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5.8%;七里河区9.6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1.1%。

  (4)1-3季度远郊三县一区及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及排名情况

  1-9月份榆中县达标天数228天,达标率83.2%,综合质量指数3.60;永登县达标天数263天,达标率96.0%,综合质量指数3.92;皋兰县达标天数250天,达标率91.2%,综合质量指数4.45;红古区达标天数265天,达标率96.7%,综合质量指数4.10;高新区达标天数238天,达标率86.9%,综合质量指数3.92。

  副局长武卫红: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火兆兵通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所采取的措施与行动。

  

 

  大气科科长火兆兵:

  各位媒体朋友们,上午好!针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深化燃煤污染治理。继续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成果,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并有序推进城区10家31台118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取热电联产并网、煤改气和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目前已完成4家10台220蒸吨天然气改造,3家7台420蒸吨应急调峰供热站长期封存,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剩余3家14台改造,最大程度消减城区燃煤污染。加快远郊县区燃煤锅炉淘汰进度,截止9月底已淘汰县城建成区17台104蒸吨燃煤锅炉,年底前全部淘汰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的现役燃煤锅炉及全部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暖则暖、宜煤则煤、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持续推进城区居民小火炉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洁净煤配送体系,切实做到居民散煤可控,进一步消减燃煤污染。

  二是加速工业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通过全面清查、逐台对标、分类整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全市94家工业窑炉进行综合整治,截止9月底已完成整治52家,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把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作为降低臭氧污染之钥,在完成兰石化及西固区20家石化企业的LDAR(泄漏与检测修复)动密封点季度任务以及兰石化大乙烯特排限值改造工程的基础上,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以西固区为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为重点行业,对全市64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固定源全面开展整治,全市已完成563家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固定源整治,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方面,按照“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门别类完成整治342家,并做到常态化监管;对全市6大行业(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工序)、铸造)及燃煤锅炉开展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治理。

  三是着力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坚持“油、路、车”统筹治理,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四清”行动。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格落实大吨位过境车辆绕行措施,按期实现国六燃油上市。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督促指导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维修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工作,强化卡口现场路检抽检,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模式,重点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2020年4月1日恢复路检路查后,共监督抽测柴油货车3302辆,经检测超标机动车291辆,其中移交交警处罚192辆,督促整改99辆。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査和编码登记,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进入禁用区使用。目前共摸底登记非道机械5920台(辆),并对市区内的非道机械同步开展监测,对高排机械实行了禁用措施。

  四是积极推进大气面源污染治理。严格管控扬尘污染,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精细化管控道路、交通、拆迁等各类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吸尘、清扫、洗扫、保洁、洒水“五位一体”环卫作业模式,主城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降尘量大幅降低。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餐饮油烟综合整治。

  五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管治水平。坚持法治思维和方式,探索建立治污长效机制,为科学治污保驾护航。先后修订和制定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3部地方性环保法律法规,目前正在制定餐饮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锅炉等三个地方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基本形成了常态化治污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实施技防优先,将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作为治污最大助力,通过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拓展网格监测效用,初步实现精准滴灌、靶向治污。继续开展排污权交易、航拍取证、工地监控、机动车红外遥感监控及城市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形成可溯源、可量化、可考核的环保大数据系统,为监管和考核提供支撑。

  六是强化督查检查。今年以来,市大气办组成6个巡查督导组,对各区县、市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与市住建局、市城管委组成联合巡查组,督促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及时整治了各类夜市、各类市场无序私设烧烤摊点的乱象。

  副局长武卫红:

  请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郭靖通报2019年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自评估情况。

  

 

  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郭靖:

  2019年,我市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空间布局和发展定位,聚焦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鼓励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发展,经济结构和发展质量持续改善提高。2019年三产占比达到64.86%,三产比重提高2.02个百分点,增速为9.24%。

  2019年,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能耗强度和碳强度指标稳步下降,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支持低碳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公民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低碳意识不断增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2019年,我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2451.64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0.905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6.9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3.2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预计比2018年下降4.23%;预计累计下降20.51%,均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指标值。

  副局长武卫红:

  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提问。

  

 

  兰州日报记者: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市大气办负责人杨继宏: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不断深入,特别是经过近几年来大规模的治理,污染减排空间进一步收窄,减排作用发挥有限,治理难度越来越大,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难度很大;气象条件方面,2020年城区共出现沙尘天气13次,同比增加3次,影响天数20天,同比增加5天。目前距离年底不足100天,虽然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暂时同比持平,但已临近冬防,若气象条件继续维持不利局面,完成目标压力巨大,形势严峻。

  2020年是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终期考核之年,做好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9月29日,我市召开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推进会,并印发《大干一百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展百日攻坚会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利用较为有利的气象条件狠抓治理与管控,推进“人防+技防”管控模式,实施严管工业企业排放、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抓好燃煤污染管控、紧盯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工地扬尘监管、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等七大集中攻坚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在落实保障机制方面,健全分析研判制度,综合运用各类技防手段,通过对气象、环境容量等因素的预研,分析研判污染趋势,提出精准靶向防控工作建议;健全指挥调度制度,借助分析研判结果,及时开展指挥调度,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反馈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每日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每周、每月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和公布,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按规定提请问责;健全问题转办制度,市大气办第一时间向相关区县、部门转办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县、部门要限时处置或开展问责;健全预警应急制度,市大气办与市气象局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应对准备,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健全协同联动制度,市、区县健全调度平台,对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和大气污染行为早发现、早调度、早查处、早反馈,区县成立综合执法组,第一时间联合查处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健全部门巡查机制,相关治污单位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建立本系统督导巡查制度,对各县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向市大气办报告督导检查情况。通过不懈努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蓝天幸福感。

  兰州晚报记者:2020年大气污染“冬防”即将开始,期间我市将采取哪些具体管控措施?

  大气科科长火兆兵:

  经过2020年前三季度的不懈努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度有所改善,但目前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暂时同比持平,受采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大幅增加、秋冬季静温天气明显增多,逆温频发等因素,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压力很大,“冬防”期间是全年空气质量最差的一个时期,也是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攻坚期。为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冬防”期间我市将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面源污染等五大污染源为防控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开展严管、严查、严控等措施。此前,市大气办已印发《大干一百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急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区(县),将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一是严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10月1日起重点大气排放的工业企业落实冬防期间特别严管措施,并按照属地化监管原则开展冬防期驻厂监管,发现异常立即组织现场查处。强化散乱污企业监管,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如对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10月31日前由所在区县政府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并做到“两断三清”。

  二是加强燃煤污染控制。主要开展煤炭专营市场体系专项检查,对生产劣质型煤的企业采取重罚、查扣生产设施等措施,杜绝劣质型煤的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和引燃煤充足供应;加强燃煤小火炉管控,对划定禁燃区内各类市场、商户等经营户的小火炉一律取缔。

  三是严管各类扬尘污染。为将扬尘污染强度控制在最低,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单位将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统筹协调做好“六保”、“六稳”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道路、裸地和堆场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对于冬季停工工地,必须全面落实密目网覆盖或喷洒抑尘造壳剂。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工地的巡查检查力度,土方作业工地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一票整改制”,即在检查中凡发现土方作业工地有一项未能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即采取高限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继续施工作业,对监管不到位且反复得不到整改的将提请市委市政府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监管区县进行问责。

  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机动车尾气污染是我市当前颗粒物第一来源,我市二氧化氮浓度长期居于全国末位,冬季问题更加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机动车排气技防体系作用,启用全市10套尾气遥感监测系统,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特别是冒黑烟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低空面源污染治理。10月底前对市区餐饮单位再进行集中联合整治,重点检查是否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油烟捕集及处理设施是否完好并稳定运行以及是否存在露天烧烤等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不漏户。严控焚烧垃圾污染,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建立区县、乡街、村社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网格包抓机制,始终保持对秸秆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打通“最后一公里”,对已基本完成供暖设备安装以及电力扩容的区域,督促相关街道、社区尽快完成接气、通电工作,防止燃煤小火炉反弹问题;对检查发现的经营性小火炉要坚决予以取缔。

  六是大力推进“人防+技防”管控模式。市大气办将充分利用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城市网格化监测、扬尘智能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航拍取证、秸秆焚烧远程监控等技防新技术,探索开展走航雷达监测,全时段、全方位监控各类污染源,开展溯源分析和基层排名,为靶向定位、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进一步加强对治污动态、气象条件等方面的科学分析、精准研判,常态化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每天对气象条件进行会商研判、发出警示提示,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力量配备;做好突发重污染天气的研究应对工作,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污染指数的分析监测,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确保污染指数控制在相对稳定的范围。

  兰州电台记者:郭科长,您好!您在发布中提到了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请问我市在低碳城市建设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郭靖:

  201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创新重点为探索多领域协同共建低碳城市和建设跨部门发展工作管理平台。

  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后,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兰州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2017-2025年)》《兰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5)》《兰州市2025年实现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规划两方案”),明确了低碳发展的思路举措和目标任务。

  同时,根据低碳城市创新重点要求,我市建设了兰州市低碳城市管理云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平台、八系统、一中心”。“一平台”为兰州市低碳发展数据管理云平台,“八系统”包括温室气体清单管理系统、重点排放源管理系统、低碳目标考核系统、低碳评估分析系统、企业碳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估系统、节能减排与宏观信息管理系统、政府办公与公共机构节能诊断与定额管理等八个子系统,“一中心”即展示监控中心,可对“一平台、八系统”成果进行可视化展示。平台自2017年12月竣工验收、运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无重大阻断性故障。目前系统已完成了近3年的兰州市低碳基础数据的录入和分析测算,实现兰州市2014-2017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数据管理。该项目建成后,为我市低碳发展科学决策、实现2025年达到碳排放峰值预期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并使我市成为全国省会城市中第一个建成低碳城市管理云平台的城市。

  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一规划两方案”,通过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推进试点示范建设等工作,多领域协同共建低碳城市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中国改革报记者:郭科长,您好!下一步我市在温室气体减排工作上有哪些工作打算?

  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郭靖:

  按照《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市“一规划两方案”的要求,继续加大部署落实力度,督促各区县、部门切实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十三五”降碳目标全面完成。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和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完成。对照省上下达我市“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区县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加森林碳汇,完成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任务等,确保能耗强度和碳强度等主要目标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碳强度目标考核力度,形成压力传导机制。根据《兰州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按照“一规划两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终期考核,推动各区县、部门切实做好低碳城市建设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力度。继续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

  四是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组织试点的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等6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全国碳排放交易的统一部署开展注册登记、交易开户、配额分配、线上交易等工作。

  五是继续编制2019-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依托2014-2018年温室气体清单开展课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

  六是研究建立低碳城市公共宣传机制。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离不开全民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利用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低碳竞走、青少年环保绘画大赛、节能主题有奖征文比赛等公益宣传活动,在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户外大屏、公交LED屏、社区楼宇灯箱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海报、标语、宣传短片等多种方式,对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城市建设知识进行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使绿色低碳理念融入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行动能力。

  副局长武卫红: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提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很高兴就空气质量状况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媒体在空气质量状况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也非常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们继续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更多地报道相关工作情况,再次感谢媒体朋友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