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兰州市推8项举措确保天蓝蓝

来源:兰州晚报 上传: 时间:2015-04-17 阅读:

       甘肃新闻网兰州4月17日电 据兰州晚报报道:4月1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兰州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与往年的方案不同,今年的方案中除了明确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外,对于县区污染物浓度年度控制指标也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为了保证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月度、年度排名均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方案》明确提出包括开展地方立法、实施工业减排、精细管控扬尘源等在内的8项主要措施。《方案》中明确,今年我市将重点防治二氧化氮、PM10和 PM2.5,力争3项污染物浓度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协同防治其他污染因子,在环境容量恒定的情况下通过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的目标,最终达到月度和年度排名均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除了明确全市的目标外,今年将县区也纳入考核之中,PM10年均浓度控制指标作为近郊四区政府年度考核排名的主要依据,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作为近郊四区政府年度考核排名的辅助指标。远郊三县一区则将降尘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考核排名依据。此外对包括铁路设计院国控监测点、生物制品所国控监测点位在内的5个国控点周边的PM10、PM2.5监测数值下降比例也做出明确规定。

  ■七个目标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0天以上,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巩固在310天(即优良率85%)以上。

  ●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2年年均值(136μg/m3)下降12%以上,较2014年年均值(126μg/m3)下降5%以上,即控制在120μg/m3以下。

  ●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较2013年年均值(67μg/m3)下降14%以上,较2014年年均值(60μg/m3)下降3.4%以上,即控制在58μg/m3以下。

  ●NO2年均浓度较2014年年均值(48μg/m3)下降17%以上,即控制在40μg/m3以下。

  ●SO2、O3和CO等项污染物浓度值达标。

  ●远郊三县一区降尘量控制在16吨/平方千米/年之内。

  ■八项举措

  开展地方立法

  启动《兰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制定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细化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主城区黄标车禁行以及重型车辆绕行、卡口管控等内容,并明确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监管的责任部门及具体法则。制定《兰州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市区煤炭使用总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严格煤炭流通、销售环节管控的规定,细化城市煤炭使用环节的相关规定。制定《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兰州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

  实施工业减排

  投资5.5亿元开展兰石化分公司综合深度治理;投资2332万元实施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深度再治理项目;投资149万元实施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环保提标改造;投资2000万元实施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深度再治理项目;投资1.6亿元,实施中铝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除尘脱硫设施深度治理。同时,投资2亿元对全市16家铁合金企业、50家电石、球团、碳化硅企业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达到国家排放限值要求。投资2000万元对全市14家石化和化工及有机化工企业、2家涂料制造企业、5家印刷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

  启动城区建成区内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西固污水处理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重点企业厂区大门要设环境信息公示屏幕。

  治理燃煤污染

  主城区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和减量政策。投资2.4亿元实施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项目。城区3家热电联产企业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区域不再审批新、改、扩建燃煤、燃气、燃油、壁挂炉等其他形式热源,优先保障热电联产企业发挥最大供热效能。

  近郊四区及其外延10km范围内禁止新建和销售原煤散烧锅炉,远郊三县一区停止新建20t/h(含)以下原煤散烧蒸汽锅炉和14MW(含)以下原煤散烧热水锅炉;20t/h(含)以上原煤散烧蒸汽锅炉和14MW(含)以上原煤散烧热水锅炉,同步完成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今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22万平方米未供暖楼院供热设施改造,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万户居民环保节能炉具推广使用。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现役经营性燃煤茶浴炉,凡未治理改造的10月底前一律拆除取缔。城市建成区内餐饮企业,强制性推行清洁能源改造,督促配套安装和运行高效油烟净化设备。

  管控扬尘源

  扬尘源重点管控市区三条主要施工带:一是市区北面的北环路及碧桂园、太平洋、浩源等削山造地工程;二是市区中心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和房建施工工地;三是市区南面的南山路、宝兰客专等建设工程。

  北环路、南山路、轨道交通等重大施工工程项目实行专人包抓,现场全过程监管。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具备条件的施工工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施,实行实时监控。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抑尘防尘措施的施工单位,采取挂牌、处罚、曝光、列入兰州城市建设单位“黑名单”等强硬措施,迫使施工单位形成“施工即防尘”的自觉行为。

  建立全市统一的渣土运输协会,建立渣土运输批管合一制度,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和GPS定位、加装限速器管制等措施,城管执法和交警部门联合卡口管理,强制性要求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四区政府建设1—2个规范的渣土倾倒场以及1—2个建筑垃圾储存场,用于本区渣土和建筑垃圾储存,渣土及建筑垃圾原则上不得跨区拉运和倾倒。

  对于市民反映较多的冬季洒水,《方案》中明确4℃以下低温天气停止洒水。适时开展沙尘应急预警,沙尘天气影响兰州市之前8小时内启动《兰州市沙尘天气防治治污工作应急预案》,沙尘天气结束之后第二日市区开展全民保洁活动。

  调整产业结构

  城市主城区不再布局新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铸造及原煤散烧锅炉等高污染项目。

  推进100户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北车兰州机车等重点项目年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年内新建成兰通、安泰堂、新兰药等20个项目,基本完成出城入园任务。

  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对该县区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的安排,并暂停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和备案。

  生态增容工程

  加快建设市区沿黄河百里生态绿色走廊;结合城市抽疏工作,见缝插绿,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提升“生态增容”效应。

  机动车尾气治理

  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治理和淘汰报废制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力争通过综合减排措施将市区氮氧化物年均浓度降至40μg/m3以下。

  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黄标车和无标车禁行制度以及重型机动车绕行政策,对违规车辆严查严处。监督检查营运性机动船污染防治情况。对黄河干流营运性船只进行检查,禁止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查全市油品销售行为,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油品,查处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车用燃油。协调实施国五油品上市工作,年底前全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方案》要求,兰州市公安局牵头在4月30日前,对有条件的街巷实行单向行驶,对金昌路、盐场路、西津路等重点路段实行车辆分流,减少机动车怠速行驶现象。制定城市建成区内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年度实施计划,年内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组织实施城市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按规划要求,逐步开展城市建成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建设。另外,城市建成区重点路段建设固定式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检测设备,联网实时检测过往机动车尾气,对超标上路行驶车辆进行查处,并建成机动车在线检测监控平台,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进行质控监督。 (记者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