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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今日“碳”闻汇总

来源:网络 上传:本站 时间:2023-11-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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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出台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2025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突破150亿元

  • 生态环境部:将深入研究统一碳普惠系统平台和设立全国碳普惠管理及运营机构的可行性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名单公示

  • 碳账户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 陕西省印发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


 


青岛出台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2025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突破150亿元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20项与碳金融相关的重点任务,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力争到2023年底,青岛绿色金融规模获得较大提升,转型金融发展取得积极突破;到2025年底,争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突破150亿元,绿色贷款余额突破6000亿元;碳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筑牢碳金融发展根基方面,青岛将建立完善碳金融项目库,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认定评价标准,推动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入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为金融要素精准保障提供支撑;依托全市统一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开发碳金融服务功能模块,利用碳账户大数据赋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产业信息、绿色项目信息与绿色企业画像,协助解决绿色项目识别和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问题;青岛还将加大碳普惠平台推广力度。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
在拓宽碳金融融资渠道方面,青岛将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完善信贷政策,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聚焦绿色低碳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银行机构积极对接各类绿色低碳重点项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和转型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完善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充分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模式,降低企业发债难度和成本,提高市场主体认购意愿;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构建多场景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开展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和应用实践,探索差异化的保险费率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主题的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
在打造碳金融区域试点方面,青岛将高质量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深入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建立完善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近零碳试点及示范区建设;创新“蓝碳”交易,建立“蓝碳”数据库,推动海洋碳汇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基于海洋碳汇的金融产品;精准支持新兴产业专业园区低碳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安全、合规、自主的原则对新兴产业专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提供相应的授信支持。
在优化碳金融发展环境方面,青岛将强化政策支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碳金融重点项目的担保增信支持力度。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绿色信贷提供担保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领域建设项目申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强化人才支撑,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碳核查、碳交易、碳金融等相关专业,与金融机构、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培养碳金融领域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点击查看原文)
生态环境部:将深入研究统一碳普惠系统平台和设立全国碳普惠管理及运营机构的可行性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名单公示

一、关于制订《碳普惠促进法(草案)》和设立碳普惠试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碳普惠对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具有积极作用。目前,部分地方和企业探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碳普惠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核算方法、平台建设、交易机制、出资主体、可持续运行模式等方面均有不同。

我部高度重视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深入探索碳普惠模式。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统筹开展规范碳普惠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研究,为地方碳普惠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指导。

二、关于建立碳普惠配套制度与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设立全国管理及运营机构

目前,社会对于碳普惠的整体认知水平还相对有限,碳普惠平台用户资源不足,难以保持持续稳定运营。由于消费端碳减排场景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减排量统计分散、监测难度较高,部分场景缺少科学计算方法,保障数据质量的监测、审定与核查环节缺失。同时,现有部分碳普惠方法学在基准线情景识别与额外性论证、减排量计算及监测程序等方面相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要求较为宽松,缺乏统一适用的减排量核算标准。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的《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不同层面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制定绿色低碳产品、企业、园区、技术等通用评价类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出台的ISO 14067:2018《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际标准,是产品碳足迹领域的一项基础通用标准,我国正在积极采用转化该项国际标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和标准体系,为碳普惠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继续鼓励各地方深入开展碳普惠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对地方碳普惠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深入研究统一碳普惠系统平台和设立全国碳普惠管理及运营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更好发挥碳普惠在激励公众节能减碳行为中的重要作用。(点击查看原文)

碳账户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11月10日,碳账户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银企对接会暨合作签约仪式在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举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企业代表、银行机构借此契机,共谋发展、共话合作,为青海绿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青海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生态责任重大而艰巨。从启动碳账户建设到金融机构落地碳账户挂钩贷款,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通力合作,为我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拓展了新空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通过“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采集核算企业能耗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等碳排放数据,为企业建立碳账户。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青信融”平台信息技术优势,研究制定碳账户数据汇集、传输、共享、使用的规则标准,高效完成数据接口开发,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打通信用大数据与碳账户信息的互通共享渠道,并将碳账户数据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关联,有力支持金融机构“一码调取”。目前,“青信融”平台与“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已完成双向数据共享,首批114家重点用能企业近三年的能耗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量和碳排放强度等碳账户数据全部纳入企业信用360报告并实现动态更新与实时共享。

同时,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将信贷投放与企业碳账户信息挂钩,对减碳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贷款利率、额度和期限等方面的差异化优惠。目前,6笔碳账户挂钩贷款落地,贷款金额1.82亿元,利率最大下浮165个BP,为企业节省利息支出98万元,标志着我省碳账户创新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社会绿电消纳和产业、能源结构转型得到正向激励。信用大数据共享不仅打通了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还支撑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助力青海绿色发展。


陕西省印发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重点,坚持科学布局、示范引领、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建设,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探索县(区)、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夯实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基础。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适合我省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助推我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对象
全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优先支持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控重点西安、咸阳、渭南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基地”、国家级低碳试点市范围内的地区,和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工业园区或循环化改造园区等。申报试点县(区)、园区应近3 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主要目标
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区)、园区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2025年底前,建成20个左右低碳近零碳排放县(区)、园区,在低碳近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荐一批试点县(区)、园区申报国家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全文省略)(点击查看原文)